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速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以下简称“虚仿课程”)质量和运行稳定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上线“智慧高教平台”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推荐范围和流程
(一)已在“实验空间”填报过的共享应用虚仿课程
2017年以来通过省厅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且在“实验空间”填报过相关信息的课程,列入首批推荐范围,根据教育厅通知,学校符合此次推荐范围的虚仿课程为:
序号 |
课程名称 |
所属专业类 |
课程负责人 |
1 |
助力乡村振兴-农产品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验 |
电子商务类 |
李全海 |
2 |
汽车车身智能焊接生产线综合调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 |
自动化类 |
于治国 |
请上述课程归属部门应对照推荐课程基本要求(见本通知第二部分),对课程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内容正确,准确严谨;不存在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导向性错误等问题;不存在侵权问题;无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无意识形态问题,育人方向正确。
审查完成后,请课程负责人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审查表》(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推荐名单》(附件2)及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课程系统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的证明材料于5月30日10:00前提交教务处180室。经学校推荐并通过“实验空间”技术复核的推荐课程,将上线智慧高教平台。对于上线课程,高校及课程团队默认同意授权智慧高教平台和“实验空间”以公益为目的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推荐课程展示、推广与使用。
(二)其他后续有意推荐“实验空间”共享的虚仿课程
学校已建成的其他虚拟仿真课程,若有意推荐为共享课程,请对照课程基本要求进行提升完善,于7月15日前向学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向“实验空间”申请技术复核,具体上线智慧高教平台时间待定。
二、推荐课程基本要求
(一)课程系统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并能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课程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三)课程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至少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四)课程的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五)课程应为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六)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七)课程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 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推荐。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
(八)课程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大规模并发数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或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九)课程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接口要求网址:www.ilab-x.com/jiekou )。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沟通处理。
联系人:苏清芳
联系电话:89635509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审查表
2.山东管理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