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12号)、《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2〕2号),现启动我校2022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
本次增列包括截至2021年已通过教育部备案审批并招收本科生且尚未进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和拟面向2022 级新生开展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按《实施细则》的要求,5月4日前将《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附件1)、《新增授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附件2)《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杨菲老师办公平台邮箱。
二、学校审核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委员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正式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并于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Excel表格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杨菲老师办公平台邮箱,纸质版同时报送明德楼180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88617776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