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分互认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9〕123 号),现将本学期学分互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分互认范围
本学年复学、转专业、重修相近课程及其他需要学分互认的学生。
二、学分互认时间
2022年3月24日-3月31日
三、学分互认程序
学生现所在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对学生已修读课程进行学分互认。
1.学生根据需要填写对应的学分互认表。
本学年复学、转专业学生填写附件1、2、3;重修相近课程(包括课程名称相同,代码不同)学生填写附件4。
2.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修读实际审核相应材料。
3.各学院请于4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明德楼180室审核备案。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8617776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