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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通知
时间:2018-05-09  作者: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关于征集遴选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通知》(鲁教就创中心〔2018〕6号)要求,现就组织征集遴选我校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导师类型。导师类型分为创新教育导师、创业教育导师、学科专业导师三类,每位申报教师限报其中一类。

二、申报名额。本次我校可申报10名,其中创新教育导师和学科专业导师各3名,创业教育导师4名。应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专业、类别。创业教育导师中,校外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1.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2.有奉献精神,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3.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4.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层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类型条件。1.创新教育导师,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获发明专利授权或科技奖励,发表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等;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经验。2.创业教育导师,须有自主创业经验或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熟悉产业政策、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经验。3.学科专业导师,须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取得重要技术研发成果。有较强专业教学能力,在同类学科专业中,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

四、导师工作职责

(一)参加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全省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项目遴选或评审活动。

(四)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活动。

(五)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

(六)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

(七)完成委托办理的其他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主体为各高校,由高校择优申报,我校申报人员可以是在职教师,也可以是离退休教师或校外聘任导师。鼓励校外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择优申报。

(二)申报流程。

1.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类型自选;同时推荐一名校外创业教育导师。填写附件中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采集表》。

2.5月25日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选,择优确定人选。

3.6月15日前,入选的导师登陆“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管理系统”(http://jycy.sdei.edu.cn/dsk),填写导师基本信息。

4.学校审核导师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无误后,通过系统生成《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推荐汇总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7月10日前报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

联系人:滕大星;联系电话:89636601。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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