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劳动关系学院与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聘任仪式在明德楼668会议室举行。长清区人社局党组书记时军华、副局长陈彤等一行6人参加,副院长董以涛出席会议,劳动关系学院负责人以及劳动关系学院教师代表参加。
董以涛首先代表学校对时军华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他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劳动关系学院的专业特色,指出双方自签署校地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为推进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充分肯定了本次仲裁员聘任项目对学院培育“双师双能型”教师的重要意义。
时军华介绍了劳动关系学院与长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校地合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已经接纳劳动关系专业近50名学生顶岗实习,对学校劳动关系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给予充分肯定。本次聘请耿艳丽、张桂梅、刘绍林、安娜为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作为长清区人社局首次聘任的高校兼职仲裁员,将为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发挥积极作用。接下来,他对新聘仲裁员提出要求,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公正、效率”作为使命和灵魂,切实发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时军华同志为四位仲裁员颁发聘任证书。张桂梅教授作为本次新聘仲裁员的代表发言,表示将从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忠于职业道德三方面来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肩负的重要使命。
座谈后,与会人员一行参观劳动关系学院劳动争议仲裁庭,作为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庭,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高校劳动仲裁巡回庭在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的高校劳动仲裁员队伍,促进劳动争议案件的高质高效化解。
本次仲裁员聘任仪式为校地双方进一步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推进校地融合、校地合作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