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20-2021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编制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按照鲁教高字〔2017〕8号(附件1)文件要求撰写。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照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今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
二、报告编制要求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需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3.结构格式要求。具体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2。
三、报告提交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发以各专业为主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就业管理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充分展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成果及亮点。
2.请各学院指定专门人员按要求收集、审核材料后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3.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分别提交。
联系人:阮梦黎 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3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
2.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格式要求、参考样例及有关问题说明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