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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1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统称特色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产业发展方向,聚焦产业重点领域,服务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十九条标志性产业链和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组织管理与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建设和特色发展,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立项条件及申报范围

特色学院的立项建设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附件1)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所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应在 2024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含主要依托学院)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的特色学院。

支持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举办专业特色学院。鼓励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特色学院。

三、申报限额

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建设实行限额申报。专业特色学院,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现代产业学院,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

四、申报推荐

(一)学院申报。拟申报院组织填写《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word 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于1127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二)评审遴选。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研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校内公示。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四)组织上报。学校对校内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组织上报。学校会同推荐项目所在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及时做好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专家推荐

本次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遴选确定。请各学院(含今年没有申报省级特色学院计划的学院)推荐不低于2名专家,推荐的专家尽量归属不同专业领域,且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并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5),与申报推荐材料一并提报教务处。参与评审方式、时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学校高度重视特色学院建设,对立项建设的特色学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和跟踪反馈机制建设,形成有利于特色学院建设的良好环境。各二级学院(部)要强化配套政策明确建设举措,细化年度任务,明晰责任单位与任务分工,确保建设成效,每年12月底前向学校和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省教育厅将加大对特色学院建设单位支持力度,在教学类项目申报名额分配时,对建设单位予以统筹考虑,对建设质量不高、出现严重问题的特色学院进行动态调整。

联系人:肖俊茹、胡中晓;联系电话:89636602、89636603。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

        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 

        〔2023〕6号)

2.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3.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4.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5.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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