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征集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校劳动教育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将劳动教育与高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目标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要凸显高校劳动教育与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区别,关注劳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关系。要把握劳动教育形态的历史演变、动态趋向,体现不同时代、不同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下劳动教育理念、方式、方法的差异性与发展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指政策要求的高校必须独立开设的劳动教育课程,课程设计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劳动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体现高校劳动教育的课程思政育人导向、区别于中小学段的层次特征,具有较高的价值引领性、校本特色和地方特征。
(二)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挖掘其他通识教育课程或专业课程中的劳动教育元素,案例应能够有效引导新时代大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学生对劳动和职场世界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相关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过程考核、结果评价中有机融入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价值观等内容。
2.可选取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设计,也可选取某一章节或整门课程进行设计;在教学设计与实施环节,充分挖掘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育人元素,推进劳动教育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
(三)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典型实践项目分为专业实践和第二课堂实践项目。专业实践项目重点体现各类专业实践(如认知实习、实验教学、专业服务、毕业实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中劳动教育目标、元素、实施过程及成效等内容。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应突出育人实效,着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培育良好劳动习惯,习得基本劳动技能,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特点:
1.强化实践体验,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锤炼意志品质,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统一。
2.彰显时代特征,在充分发挥传统劳动、传统工艺项目育人功能的同时,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的步伐。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创新劳动教育内容、途径、方式,增强劳动教育的时代性。
3.防范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可实施性,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实践操作,确保学生安全。
二、申报限额
本次征集涵盖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实践项目,在校内遴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我校推荐总数不超过15项。
三、推荐程序
(一)部门、单位申报及审查。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申报,填写相应材料(详见附件2-5);各部门、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17:00前,将WODR版和PDF盖章扫描版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邮箱14438120200052@sdmu.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部门/单位名称+劳动教育”,文档命名格式为“必修课程/教学案例/专业实践/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具体名称”、“必修课程/教学案例/专业实践/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具体名称+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佐证材料可含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操作指南、劳动实施记录等,支持WODR、PDF和视频三种类型,单个文件不超过600MB,如含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二)评审遴选。学校组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择优提出拟推荐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推荐上报。学校对校内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要求组织推荐上报。本次推荐上报依托“山东省普通高校劳动教育服务平台”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此前已获批的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肖俊茹;联系方式:0531-89636603,15662719801。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
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
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程、教学案例和实
践项目的通知》
2.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
程申报书
3.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
例申报书
4.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专业实
践申报书
5.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第二课
堂实践项目申报书
6.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必修课
程、教学案例、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