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实践教学基地持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含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情况自查
各学院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4号)(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9〕135号)(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3)等文件及通知要求,结合近期教育部数据采集《表2-4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附件4),统筹安排,组织各专业对现有基地数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适时淘汰工作推进不力、协议过期且不再续签的基地,积极推进与优质企业共建基地协议的续签、新签,切实推进各类实践课程在基地的开设建设工作。2023年公布公示的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名单见附件5)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月15日前。
二、校企合作管理平台信息录入
为加强校企合作工作开展及过程管理,学校开发了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合作企业信息审批”和“校企合作活动统计”。“合作企业信息审批”记录各专业合作企业基本信息,“校企合作活动统计”记录各专业依托合作企业开展的教育教学等活动。各学院在基地建设情况自查结束后,及时将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的基地信息录入校企合作管理平台(登录及信息录入说明见附件6)。该平台信息录入包括但不限于共建基地,深度共建专业等信息也一并录入。“合作企业信息审批”录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前。
三、基地建设情况交流汇报与现场考察
教务处将在学院自查和校企合作管理平台信息汇总整理基础上,组织基地建设情况推进会,集中反馈各学院基地建设情况;2023年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围绕立项(2023年12月28日)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模版见附件7),并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交流汇报。报告电子版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提交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同时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明德楼188室。推进会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切实推进基地整体规划建设和年度实践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教务处将视情况组织各学院到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基地现场考察学习。
未尽事宜另行沟通。
联系人:肖俊茹
联系电话:89636603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4号)
2.《山东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9〕135号)
3.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评选工作的通知》(2023年7月7日办公平台通知)
4.2024年教育部数据采集《表2-4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5.2023年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6.校企合作管理平台登录及信息录入说明
7.***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工作进展报告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