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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育部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4〕20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 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3/2024 学年度(2023 年 9 月1 日—2024 年8 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覆盖省内所有本科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上一年度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等需要重点监测的学科专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二、论文报送和专家推荐

(一)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将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以下简称“抽检平台”)开展。

(二)各二级学院需在抽检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和成绩评定表必要的过程性材料(置于“支撑材料文件”ZIP 压缩包中)、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简洁版),文件类型必须为 PDF格式。(具体上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本次上报工作需上传该批学生入学时所在专业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需附上单位指定的论文查重平台名称及该专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具体模板另行发送)。

(四)抽检平台定于 9 月 6 日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各学院要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同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五)论文原文及过程性材料由教务处统一从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后发送给各学院检查核对,核对准确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上传抽检平台;人才培养方案及专家信息经各二级学院报送后由学校统一上传。

三、工作时间及内容

(一)9月2日前,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检查论文原文及过程性材料(尤其是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和成绩评定表),进行系统内完善。各学院毕业论文抽检材料上报人员学习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

(二)9月5日前,教务处统一从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过程性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查重报告和成绩评定表),打包发给各学院检查。

(三)9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过程性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查重报告和成绩评定表)的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9月20日前,各学院将检查审核后的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过程性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查重报告和成绩评定表)上传抽检平台,同时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PDF版(命名规则:pyfa_学校代码_学位类型码_专业代码_专业名称_入学年月.pdf)和更新后的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 sdmu.edu.cn。

(五)9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论文相关材料审核及培养方案和专家信息上传及确认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压实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学院全部本科毕业论文信息补充、原文报送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对提交的数据仔细审核,决不能出现补充信息数据和论文原文中论文题目不一致的情形,确保报送材料完整,内容准确无误。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9636603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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