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2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统称特色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和“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面向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产业发展方向,创新组织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建设和特色发展,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立项条件及申报范围
特色学院的立项建设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附件1)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所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含主要依托学院)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的特色学院。
支持高校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举办专业特色学院。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特色学院。
三、申报限额
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建设实行限额申报。专业特色学院,我校可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我校可申报2个。
四、申报推荐
(一)学院申报。拟申报二级学院组织填写《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word 版和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的pdf 版扫描件)、《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 版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并于9月13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二)评审遴选。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研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校内公示。学校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四)组织上报。学校对校内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组织上报。学校会同推荐项目所在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及时做好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专家推荐
本次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遴选确定。根据要求,每所高校推荐的专家数量不低于学校申报限额的3倍,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请各学院推荐不低于2名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并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5),于9月13日中午前与申报材料一并提报教务处。参与评审方式、时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胡中晓,肖俊茹;联系电话:89636602、89636603。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
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3.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4.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5.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