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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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2023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5  作者: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推动学校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改革,激发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树立教学典范,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鲁管院发〔2020〕6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教学质量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用于表彰我校师德水平高、教学方法佳、教学质量高、教研能力强的教师。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办法要求, 奖励名额不超过全校教师的10%, 各二级学院(部)分配名额如下表(2023年度春、秋学期均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院(部)名称

分配名额

劳动关系学院

5

工商学院

6

会计学院

5

艺术学院

8

信息工程学院

6

经贸学院

7

智能工程学院

5

人文学院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体育教学部

2

合计

52

二、评选条件

教学质量奖的评选面向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并在2023年度春、秋学期均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评选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教育和教学研究,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责任心强,近两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等情况;未出现过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

2.教学水平高,近两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评教成绩优良。

3.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研究,近两年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或教学研究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教学必要条件

1.2023年度教学实际课时量(不计系数,下同),专职教师不少于每学期平均 128 学时。

2.2023年度春、秋学期中,校级、院(部)级教学督导听课评价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3.专职教师在2023年度春、秋学期的教学实际课时量均位于所在院(部)或所在教研室的前50%。

4.2023年度春、秋学期的学评教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院(部)的前30%。

(三)教学成果条件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并在近三年内取得以下指标中的一项及以上成果:

1.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前3位参与厅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编写出版教材1部;

3.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

4.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

5.指导学生在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厅级及以上奖项;

6.指导的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7.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四)课程教学平台建设条件

教师充分利用所授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程建设,并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研究和实践。教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指优慕课、超星、智慧树等学校统一部署的网络教学平台)强化教学设计,更新教学内容,实现学生学习过程和考核过程精细化、教学效果分析与反馈即时化,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信息化教学模式。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应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教学资源、网络教学活动、随堂教学等部分,具有课程基本文件和为教学有效开展而制作、收集、整理的数字化教学材料,各教学单元都有明确的线上学习任务和资料,利用平台有效开展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在线测试、调查问卷等形式的网络教学活动,以及签到、课前预习、课堂提问、随堂测试等形式的随堂教学活动。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启动

教务处发布评选通知,确定各院(部)分配名额。

(二)教师申请

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提供参评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院(部)评选

各院(部)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方案,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教师的支撑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如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超过本院(部)的分配名额,则由院(部)组织课堂教学展示比赛,院(部)全体教师参与评分,按课堂教学展示比赛的排名,择优确定推荐获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如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不超过本院(部)的分配名额,则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院(部)公示

各院(部)对依据评选方案确定的推荐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方案、推荐名单、教师支撑材料、评选过程性材料等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并存档。

(五)审核公布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教务处对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获得本年度学校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名单。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部)评选并公示。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准备,按时做好评选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奖评选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各院(部)3月15日前将推荐教师教学质量奖申报书、推荐名单、教师支撑材料、评选方案、评选过程性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6室。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鲁管院发〔2020〕68号)

2.各院(部)2023年度春秋学期均任课教师名单

3.山东管理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书

4.山东管理学院2023年度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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