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
二、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组织选课、调课及考核等工作;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辅修、重修教学组织等工作。
三、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和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负责产学研合作教育、学科竞赛、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评估工作。
四、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结题和推广等管理工作;负责校级教学成果的评选、表彰和省级及以上成果的推荐工作。
五、负责教材建设、选用、管理;负责组织评选优秀教材。
六、负责学生学籍、学业管理工作;负责学历、学位的管理及证书发放。
七、组织开展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工作。
八、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负责各类教学奖励工作。
九、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对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学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教师发展中心日常工作。为教师提供教学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比赛;提供教师教学资源支持;引导和支持教师团队建设等。
十二、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与教材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劳动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