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8〕39号)文件规定,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三个研究专项开展研究,具体说明如下:
(一)研究专项1:教学管理研究与改革
研究内容与选题应紧扣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关键任务,积极在改进教学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教育教学管理方法改革、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与路径、专业质量标准和课程质量标准、创新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教融合运行机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模式、探索高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开展研究。
(二)研究专项2:实践教学改革
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围绕实践教学教育理念、体系、教学模式及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研究及应用、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政教育融入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实践等方面进行研究。
(三)研究专项3: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
研究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围绕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师教学素质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教师培训体系、师德师风、课程思政、青年教师培养、教师发展评价标准与激励办法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并参与过项目研究。
2.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教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
3.正在研究且未结题的教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教研项目组成员结构及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5 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教学管理研究与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研究专项1)面向学校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即教务处校级教学管理人员、各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等院级教学管理人员。
2.研究专项2、研究专项3教学研究项目面向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申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各部门、单位汇总审核后,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并于9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明德楼188室,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
教务处将进行项目资格审查,然后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批准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资助经费配套。
四、结项要求
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结项按《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8〕39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结题。
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应标注“山东管理学院XXXX项目资助”(以具体名称为准),未标明的不予列入该项目验收材料。
联系人:胡中晓
办公电话:89636603
地址:明德楼188室
附件: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