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校双语教学工作,促进双语教学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根据学校双语授课教学管理办法,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与要求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
1.双语教学课程是指在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的课程,公共外语、专业外语及人才培养方案中未明确规定为双语授课的课程不在双语教学之列。
2.双语教学课程是指采用外语原版教材,面向非外语专业开设,且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50%以上(含50%)的专业课程。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要求
双语教学课程的要求见《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授课教学管理办法》(附件1)。
备注: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为双语教学课程的,不论是否申请认定双语教学课程,均应按照双语教学课程执行。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程序
(一)请各专业所在学院填写双语课程明细汇总表(附件2)并以专业所在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2023年2月23日提交教务处,未在明细表中的双语课程不予认定。
(二)教务处汇总审核双语课程,并将课程明细发送至开课学院。开课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附件3),审查通过后将附件3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各开课院部负责双语教学课程各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开课院部应通过组织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或相关教师进行听课(每学期每门双语教学课程至少听课3次);在学期中后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者学生座谈了解课程运行情况及效果;审查对应双语课程的大纲、教案、教材、课件、作业、试题等材料,对课程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各开课院部于2023年5月19日(第14周)前,将听课过程材料,包括《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4)、调查问卷或学生座谈记录的情况总结、《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和高等教育研究室组织对课程材料进行检查,在学期中随机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抽查听课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课堂听课记录表》(附件4)。在学期末根据材料检查情况、听课情况、评教情况等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6)。
(四)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末,由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和各开课院部共同对本学期申报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审核认定,认定通过后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方可以实际学时的1.5倍计算。不达标的双语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取消其双语授课资格,教学工作量按照实际学时计算。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苏清芳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授课教学管理办法
2.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明细汇总表(专业所在学院填写)
3. 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申请表
4. 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听课记录表
5. 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
6. 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