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鲁管院发〔2017〕1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往届生学士学位补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山东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鲁管院发〔2017〕31号)相关条款的往届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18年5月27日--6月5日
三、申请程序
由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位补授申请表》(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汇总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补授学位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至教务处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
教务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