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重修及补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我校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重修及补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一)重修:学生在课程考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
1.旷考、作弊等违规行为者;
2.取消考核资格者;
3.补考不合格者;
4.缓考不合格者。
(二)补选:面向通识类选修课、专业类选修课、大学体育俱乐部、大学英语模块课等课程考核不合格、转专业、复学及其它特殊原因需参加补选的学生。
(三)课程考核已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重修,因提高某门课程学分绩点的重修次数不能多于2次,每学期因提高课程学分绩点的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四)学生重修必修课程时,必须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同课程,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设置变动无法重修相同课程时,可按照课程实质等效的原则,选择相近课程进行修读。
(五)学生重修选修类课程时,可修读相同课程,亦可另选类别相同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
(六)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能超过6门,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
二、选课程序
(一)重修相同课程:采取学生网上重修报名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学生重修选课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重修选课业务操作指南》(附件1)。
(二)重修相近课程:如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等原因导致无相同课程的,需重修相近课程。相近课程的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主导,和开课学院协商后交教务处备案。备案后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具体步骤同附件1。
(三)补选:补选采取网上选课形式,具体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补选业务操作指南》(附件2)。
三、选课时间
2021年3月23日20:00—3月26日12:00
四、选课要求
(一)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登陆正方教务系统完成网上选课。补选阶段完成后,确定最终选课结果。选课名单、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学分收费等将严格按照学生选课结果进行办理。选课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只在任课教师处登记无效。未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选定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二)对于需重修但找不到对应课程的学生,请于3月24日16点前与所在专业负责人主动沟通;同时各专业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进行梳理,需进行相近课程认定的按照前面所述流程进行办理。
(三)学生选课完成后,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程表,选课完成后即可跟班上课,并主动与任课老师说明情况。如个人课表查询结果异常,请及时与辅导员或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五、免听要求
(一)重修选课原则上不允许选择与本人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教学班。如确无非冲突课程教学班可选,学生可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免听申请业务流程指南》(附件3)进行操作,申请免听课程的部分或全部。
(二)学生免听课程申请通过后,对于免听未超过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课程考核包含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对于免听超过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的学生,课程考核仅包含期末考核。学生需跟班参加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补考。重修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并标注重修。
(三)体育课、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学生每学期免修与免听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6学分。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根据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开课院部沟通,将重修相近课程材料(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签字纸质版交明德楼180室。如有补充,请于3月25日12点前随时进行反馈。
(二)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成功报名后,均需按照学分制收费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黄骏达
联系电话:89636806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重修选课业务操作指南
2.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补选业务操作指南
3.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免听申请业务流程指南
4. 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换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