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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3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加强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山东管理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鲁管院发〔201912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禁止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学校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安排,请及时关注办公平台通知。

各二级学院需开展实习生全覆盖的防疫教育和培训,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多种详尽的工作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毕业实习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科学安排实习内容;健全实习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遴选实习指导教师。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毕业实习计划;组织撰写实习教学大纲;落实实习场所;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组织工作;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开展实习总结工作等。

三、毕业实习形式

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尽量广泛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与我校签订协议的省内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集中实习,加强与基地的深度合作,尽量提高毕业生在合作基地实习并就业的比例,原则上不安排省外集中实习。学校将对各学院集中毕业实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实习要求

(一)组织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重要性,宣布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实习师生学习《山东管理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及学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

(二)安全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所在二级学院批准;所在二级学院应与学生及实习单位签订《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分散实习协议》(见附件)。进行分散实习但未办理以上手续的,视为未参加实习。

(三)指导教师遴选

二级学院要做好校内、校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的具体组织者,原则上应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双师型教师担任。原则上按20-30名学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 

(四)检查与指导

二级学院要定期检查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学生组长的联系,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

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且要不定期对分散实习生进行随机实地抽查,确保分散实习的效果和质量。

(五)成绩考核及评定

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实习教学,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在评定实习成绩时,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并按等级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材料归档

二级学院要做好所有实习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1.毕业实习考核存档材料(见附件)档案袋内包括毕业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成绩登记表、毕业实习总结;2.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实习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进入基地实践的专业名单、开展的实践项目、接纳学生人数和名单、指导教师名单、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等)、学生的实习成果(如有),基地对学生实践情况的反馈记录、学生就业情况等。3.除以上材料外,还应保存好分散实习申请材料包括分散实习申请表和分散实习协议。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毕业生实习时间一般为6周,专科毕业生实习时间为6周或10周。原则上应安排在2020-2021年春季学期前6周或前10周。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提前开始安排实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2021年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与基地依托单位共同制定毕业实习计划(见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同时,请各专业务必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创建实习计划,完善相关资料,分配指导教师,通知所有毕业生完成平台注册。

(三)实习期间,利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对学生加强过程性管理,对所有学生要求定位签到,及时上传实习周志、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批阅、录入实习成绩。(教师可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微信小程序内实时查看学生签到情况、批阅实习周志。实习报告的批阅只可在平台电脑端进行。)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模板已上传至该平台,创建实习计划时请分别选择相应的山东管理学院模板

(四)2021年4月20日前,请将毕业实习成绩(百分制录入,转换为五级制)录入教务系统(适用于第1周-第6周组织实习的专业),最晚请于5月21日前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五)2021年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各二级学院负责整理突出反映实习过程、措施和效果的典型材料,并将学生优秀毕业实习报告进行汇编;对毕业实习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的,学校将组织交流推广其做法和经验,并评选和表彰优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将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报送至教务处,其他材料在各二级学院存档。

 六、其他

(一)请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监管,重点监督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经费分配是否合理、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

(二)学校将对毕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9635509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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