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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春季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推进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创新,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和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的定义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多个知识点的实验。该类实验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和方法的综合训练。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拟定实验步骤,加以实现,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

(三)创新性实验

创新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学科方向,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创新性实验也属于设计性实验的范畴,是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质的设计性实验。

二、实验项目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

各本科专业本学期开设的主干课程包含的实验,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训课、上机课,学时在8学时以上的课内实验课、实训课、上机课和集中实验实训课,不包括社会调研、实习环节。此前已经认定过的实验项目如无变动,不需再提交申请,如有变动需再次论证申请。

(二)认定程序

1.项目申请。课程负责人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或本专业教学规范的前提下,经过课程组及教研室充分论证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1)。

2.项目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审核,最后将签字版申请表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论证审核相关材料留存学院。

3.项目实施。通过认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应在相关先修课程学习后进行开设。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在实验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过程照片视频、实验效果分析、实验总结等。

三、相关要求

(一)我校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要求含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课程比例达65%以上,各学院要积极申报,不断提高三性实验项目比例,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并加强实验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与管理。

(二) 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通过专家论证、学院审核的认定申请表和实验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联系人:肖俊茹 电话:89636603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

2.山东管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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