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确保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与领导,按要求完成本次修订工作。
(二)本次修订范围为2026级全部招生专业,具体专业根据后续招生工作进展动态调整。
(三)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需严格执行《关于制(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管院发〔2023〕17号)文件要求,不做大的框架性调整。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按照相应认证标准执行。
二、修订重点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学校最新工作部署,对以下课程进行统一调整,各专业须在202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严格执行:
(一)增加《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经济学学科门类、财经商贸大类各专业增设《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程;管理学学科门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增设《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专业选修课程。课程归属单位为经贸学院。
(二)调整《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开课学期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将本科《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开课学期由原先的大二学年调整为大一第一学期和大三第二学期,专科《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开课学期由原先的大二学年调整为大一第一学期和大二第二学期。
(三)调整《大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开课学期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就业育人体系,贴合学生不同阶段的就业指导需求,将本科《大学生就业指导》开课学期由原先的大三第二学期调整为大四第一学期,专科《就业指导》开课学期由原先的大三第一学期调整为大二第二学期。
三、工作安排
(一)核对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已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将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复制到2026级,请各专业负责人认真核对,确保课程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课程性质等信息无误,如有变动请按流程提交处理。核对无误后,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6。
(二)制订新增招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新增本科招生专业应按照《关于制(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管院发〔2023〕17号)以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充分调研,完成院校与行业专家论证,制定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于5月29日前将培养方案、调研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6。同时于6月2日前完成在正方教务系统的整体录入和审核提交。
(三)制订2026级教学大纲
各专业应根据行业发展新趋势、岗位能力新要求,同步做好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主动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契合度。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程)以开课部门为单位提交,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以专业为单位提交。通识教育课程及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应于6月17日前完成;其他课程教学大纲于9月11日前完成。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关于制(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管院发〔2023〕17号)
2.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人才培养方案系统操作流程
4.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