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鲁管院发〔2025〕7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33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
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教材、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立项项目名称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结题验收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应用效果,必须能真实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有排名第一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须发表论文1篇,以其他形式结题的(如课程获奖、案例获奖、出版教材、专著等)需提交实物或相关证书;
2.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应用情况及实施成效);
4.其它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三)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组根据结题验收材料,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并提交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纸质版按照顺序装入文件袋,并将材料目录贴于文件袋封面。
2.各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明德楼18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25项教改项目。
(二)中期检查材料
1.项目组填写《中期报告》,连同项目阶段性成果,提交至所在部门。
2.各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明德楼18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表。项目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若到延期时间仍未能完成或仍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撤销立项资格。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二)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强化过程管控,推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落地见效、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教育教学水平。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结题报告
2.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3.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4.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5.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6.《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鲁管院发〔2025〕7号)
教务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