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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1-04  作者:   点击率: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部署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有关要求,提升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相关研究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劳动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三类,共20项(详见附件1选题指南)。

1.劳动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共4项,研究期限为1年,其中1-3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第4项15万元/项。

2.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共3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

3.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共13项,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

二、申报限额

学校限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3.鼓励多校联合申报项目,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学校。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研究成果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撤项处理:

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项目;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所属单位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出资单位,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对照选题指南,填写《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部门审核推荐:各部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择优推荐。

(三)资格审核: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四)遴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推荐,确定推荐项目。

(五)校内公示: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推荐申报。

五、材料提交

各部门将审核推荐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表》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于1月99: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6室。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表

3.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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