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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08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第一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本批次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示范项目包括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2类子项目。

(一)现代产业学院。推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提升区域重点产业竞争力。

(二)专业特色学院。推动相关院校面向国家战略急需、科技和文化发展前沿、大国博弈焦点,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加快培养关键领域高质量专门人才,助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高地。

二、申报要求

(一)现代产业学院创建条件

1.学院建设高校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

2.学院人才培养主要依托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符合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并已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

3.学院应独立组建且实体运行。

4.已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学院主要依托学科专业已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建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产业发展前沿紧密相关的新兴专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领域相关专业及特色专业。

5.合作方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其中,合作企业应在区域产业链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或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6.学院成立实体组织机构,强化校政行企多元主体协同,具备较完善的人事、财务、考核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及科学完备的运行机制。

7.学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校企师资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企业师资数量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生师比<16:1,已建立有效的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8.学院紧密围绕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项目制为牵引,构建问题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不低于30%

9.学院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校企共建一批高质量的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参建企业应具备与学生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

10.校企联合建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11.学院参建各方对学院发展给予充分的人、财、物等政策扶持。

12.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能够满足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毕业生行业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人才培养改革成效初显。

13.学院在校企联合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产品研发与项目孵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专业特色学院创建条件

1.第一批开展智慧交通、能源、密码、软件、文化艺术(非遗)、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农业(未来农业)等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后续将分批次陆续开展其他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

2.申报学院的主要依托专业或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具体包括智慧交通、能源、密码、软件、文化艺术(非遗)、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方向。

3.软件领域。软件学院为独立建制且软件工程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前期已入选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或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合作的企业处于相关软件领域前列。由高水平教师和高水平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教学团队或校企联合导师团队,形成完善的跨学科、跨专业联合培养机制,建立相对稳定完善的企业实习实践机制。具有丰富且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教学、科研、产业资源,在教材、课程、实训等环节中提供自主软件应用环境。学院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项目或课题,在关键软件领域取得重大攻关成果。建立项目成果开源转化机制,对使用专项资金研发形成的软件攻关成果,将一定比例的核心功能在国家开源代码托管平台(AtomGit)上开源。

4.文化艺术(非遗)领域。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非遗院系(二级单位),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二级学科,具有开展非遗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与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或地方社区开展共建合作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经验。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拥有跨学科、跨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核心骨干稳定,且具备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经验。已制定符合非遗特色学院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

5.数字经济领域。已有或计划筹建独立的数字经济院系。依托的经济学领域专业或学科已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已建立涵盖本科一硕士-博士的学科体系,具备连续3年及以上的人才培养经验,设有数字经济本科专业或一级学科的高校优先。教学科研方向应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关领域,符合国家对数字中国、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的战略需求。具备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所依托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及科研经验,取得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与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商会协会开展过实质性合作。近5年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中重大、重点项目的优先。

三、申报方式

有申报资格和意向的二级学院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填写《现代产业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专业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请于12月11日(星期四)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确定推荐项目后,学校会同推荐项目所在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于12月16日前通过“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

未尽事宜,另行沟通。

联系人:肖俊茹、胡中晓;联系电话:89636602、89636603。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

2.专业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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