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和《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落实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人员。
二、审查对象
我校2025年入学的所有新生,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往年录取因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复学至2025级以及往年入学没有审查的学生。
三、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一)新生入学资格初审
在新生报到时,各学院组织专人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重点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进行核查,确保人证信息一致。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存在提供材料缺失、关键信息不一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有疑问的,要详细、全面了解原因,如实做好记录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下一步的新生照片采集及比对、档案材料审核、入学资格复查等环节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各学院要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全面了解其未按时报到的原因,告知其请假程序及要求,并准确做好相应记录,确保全面准确了解每一名未报到新生的动态。
(二)现场采集新生照片并进行比对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要求,组织新生现场集中采集照片,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通过现场刷公安部认定的身份证阅读器读取个人身份信息的形式集中采集新生照片,对新生集中采集的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国家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出具比对报告,不得让新生自行提供照片。二级学院对比对结果异常的新生,要通过高中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身份证等材料深入核查异常原因,完善佐证材料,形成带有结论性的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同全部比对结果一并提交招生就业处做好存档管理。
四、新生入学后复查
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人(不少于2人)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准考证、上一学段毕业证书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高考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笔迹、父母信息等内容,特别是对前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时信息不完整不一致、人像比对有异常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体检要求等情况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情况进行复核。
专升本学生除核查上述信息外,还要重点核实其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学校等学历信息,并对毕业证书拍照、存档;退役士兵专升本学生还需要审核退伍证书,并拍照、存档。凡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颁发毕业证书时间迟于毕业当年8月31日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建档立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以及春季高考拔尖人才专项学生要核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对参军入伍等保留学籍的学生重点核查休学审批表、个人档案、复员证明、身份证等信息。
艺术学院负责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情况进行复测,对测试成绩差异显著异常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
对所有审查,要求实行一人核查、一人审核,逐人逐项填写《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其中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并在到期前及时与学生联系;涉及参军入伍的学生要依据各地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时做好入学资格保留工作。对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等异常情况的,应做好记录并拍照留存相关证据,填写《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反馈表》(附件4),并由核查人、审核人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连同审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招生办公室。
请假推迟报到和暂缓报到的新生,相关学院按上述要求在其报到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
附件:
1.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2.新生入学资格重点核查事项
3.XX学院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4.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反馈表
5.XX学院2025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
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