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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06-12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发挥学业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20]14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业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学业导师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学业导师的考核。

二、 考核内容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业导师聘任工作安排,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学业导师材料学业导师工作需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学期初制定学生学习指导计划,学期末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工作总结,并对所指导学生作出学业评价。

2.学业导师对学生指导情况指导工作应采取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学期集中指导学生不少于两次,每学年不少于四次;分散指导平均每学年不少于二十学时。学业导师需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及时解疑答惑。

3.学业导师指导效果结合学生学业发展成效(如学业规划落实、科研实践参与)、综合能力提升(专业认知、创新实践能力)、育人成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满意度)等方面,对导师指导效果进行全面考核。

三、 考核流程

1.方案制定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参照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原则制定具体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客观评价学业导师工作。

2.考核实施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方案,实施学业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 15%。

3.经费分配方案制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指导学生人数、考核结果等制定指导经费分配方案和分配金额,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复查后报学校审议。

四、 具体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业导师考核工作,考核过程性材料由各学院自行留存,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1.6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1)、经费分配方案和经费分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明德楼186室;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

1.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考核结果

2.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业导师统计明细表

3.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业导师经费分配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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