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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及答辩阶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6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鲁管院发〔2024〕29号)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及答辩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全面检查,做好准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抽检

(一)抽检内容

本次抽检重点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评价指标见附件1。

(二)抽检方式

本次抽检通过维普毕业论文送审平台进行。抽检对象为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版本,抽检范围覆盖所有本科生专业,采取随机方式,抽检量不低于论文总量的2%,每个专业抽取论文不少于1篇。每篇论文由校外专家进行审阅。

(三)抽检时间

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完成论文送检及评审工作。

(四)抽检结果

专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专家结论为“合格”的,可安排学生进入答辩程序。专家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第一次答辩机会,指导老师应该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安排进入二次答辩程序。

(五)工作要求

1.答辩前抽检是落实《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建立校级抽检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对待抽检全过程,协调好答辩等工作安排,重视抽检结果的应用。

2.注重时效。学生要按时提交答辩稿论文。抽检开始后,学校即推送维普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中学生提交并经指导老师审阅后的答辩稿最后版本,交由校外专家评阅。收到结论后,学生应在老师指导下及时修改。

3.抽检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积极总结,认真分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持续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建全院级论文质量标准。

二、答辩

(一)答辩条件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均须参加线下答辩。如有参军等特殊情况,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参加线上答辩。

学生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者,可参加答辩。

(一)指导教师成绩评定60分及以上。

(二)评阅教师成绩评定60分及以上。

(三)查重检测合格且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四)毕业论文(设计)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二)流程安排

1.5月20日前:由指导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完成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核工作,进行评分,填写评语,根据查重结果及论文质量,审核学生论文是否同意提交答辩。送检论文需等评审结果出来后进行审核。

2.5月22日前:系主任在系统内分配评阅教师,由评阅教师完成评分。

3.5月23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内分配答辩组,进行答辩安排(注:分配答辩组前教学秘书需在系统内分配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答辩组长、答辩组成员、答辩秘书的角色)。

4.6月2日前:完成答辩(包括二次答辩),请及时提醒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查看答辩安排。

5.6月4日前:完成维普系统内成绩录入及审核工作。答辩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各项成绩录入后系统自动形成总评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分别在系统内审核总评成绩。

6.6月6日前:教学秘书账号在维普系统内向学生公布总评成绩,同时将维普系统内导出的成绩导入进正方教务系统成绩单,进行毕业审核。

以上操作流程见附件2和3。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尤其是提前做好抽检答辩小组的准备工作。

2.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委员由4人及以上组成;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以是本单位的教师,也可聘请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方式、要求;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主持答辩工作,另设答辩秘书,具体落实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做到公开、公平,除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外,其他教师、学生均可自愿出席。为了真实反映出毕业论文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实行毕业论文的答辩教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制度。

4.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学生也可在系统内查询。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汇报: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研究意义、研究采用的方法与手段、主要内容及成果、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2)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3)评定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按比例综合评定。原则上,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指导教师占30%,评阅教师占30%,答辩小组占40%。各学院也可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比例标准,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讨论,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评成绩确定后换算为五级制,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分以下)。答辩工作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燕   电话:89636603

附件:1.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2.评分阶段操作流程

3.角色分配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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