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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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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各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学院。主要面向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

(二)实习单位。主要面向实习单位负责实习业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调查任务

(一)组织完成调研任务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组织好本次调研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具体填报人员包括:(1)实习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建议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和负责实习实践工作的教学秘书);(2)实习指导教师(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建议各本科专业系主任);(3)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各二级学院不少于每学院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0%,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4)实习单位(每个二级学院联系2家实习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请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注: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各1份),若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其他高校的问卷填写,请联系其他实习单位。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填报的同时,提交具体名单(模版见附件1)。

问卷调查填报网址为:  http://survey.hmedux.com。

问卷调查填报时间为:通知下发日起至3月20日。

(二)提交工作报告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次专项调查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本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形成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2),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做好后续实习工作。

请于2025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名单和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188室。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9636603

 

附件:1.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名单

2.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

 

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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