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持续强化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教学管理工作活力,提升我校教学管理水平,并表彰在教学管理一线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个人,学校现开展2023-2024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各教学院(部)的副院长(副主任)及教学秘书,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院(部)名称 |
分配名额 |
劳动关系学院 |
1 |
工商学院 |
1 |
会计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经贸学院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体育教学部 |
1 |
国际交流学院 |
1 |
合计 |
11 |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并有效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各部门和师生反映良好。
3.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评选流程
1.候选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需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
2.院(部)审核。各教学院(部)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同时,纸质版需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186室。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山东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