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的创新应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32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2024年,围绕“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主题,利用人工智能深度介入教育教学,立项打造 10 个左右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体,每个专业重点建设不少于 10 门基于大模型的专业核心课程,对应开发一批核心教材,建设一批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核心实践项目,提升教学效率与质量。
二、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参见鲁教高函〔2023〕36号中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建设的专业及课程要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注重通过教学与大语言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为师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关注利用人工智能促进学生高阶思维能力的发展培养。积极创新教学场景,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
(一)课程体系优化。融入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与编程、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相关课程,使学生具备人工智能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如将人工智能与医学、金融、教育等领域相结合,开设跨学科课程。
(二)教学方法创新。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虚拟实验室、智能辅导系统等智能教学工具,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参与度。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三)教学管理智能化。建立信息采集、评价、督导、反馈机制,进行课堂教学智能评测,对影响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类要素进行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实现教学课堂质量监督的全过程智能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本次申报主体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由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学科专业,组建省内外知名学者领衔、高水平师资构成的研究团队,以申报建设项目方式,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现代轻工纺织等产业领域,自主研究提出拟围绕重点建设的专业(一般不得与已立项的“111”计划建设专业课程重复),以及开发建设的相应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以及教学改革重点等内容。项目建设期限2年。
(二)申报限额。项目以联合申报方式开展,联合申报单位分为核心单位和参与单位。其中:
1.每个项目联合申报的核心单位(高校)一般在3所左右,参与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数量不限。
2.每所高校作为核心单位可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作为核心单位的申报建设专业仅限参与1个项目),作为参与单位参加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3.联合申报核心单位均视同为第一完成单位,参与单位均视同为第四完成单位。
4.联合申报核心单位(高校)需集体推荐其中1所高校(一般应为“双高”建设高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每所高校限作为2个项目的组织协调高校)。
(三)申报条件。联合申报核心单位(高校)所依托专业应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拟打造专业核心课程的负责人一般应为国家级或省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参与高校条件不限。参与单位中应包括在“人工智能+教育” 应用场景方面具有成功案例的企业,其他参与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主营业务面向“十强”优势产业领域,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所有参与单位近 5 年无失信记录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支持的“111”计划项目按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大专项进行管理,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视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1日16:00前将《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申报书》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86室。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6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32号)
3.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