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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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7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及要求

(一)学生在课程考核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重修本学期开设的相同课程:

1.旷考、作弊等违规行为者;

2.取消考核资格者;

3.补考不及格者;

4.缓考不及格者;

5.正考成绩及格主动申请重修者。

(二)对必修类课程,重修时须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同课程。(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设置变动,今后无法再重修相同课程时,可按照课程实质等效的原则,选择相近课程进行修读。)

(三)对选修类课程,可根据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补选阶段另选课程类别相同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亦可在重修选课阶段选择相同课程进行重修。

(四)每学期重修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6门,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

(五)重修选课尽量选择与本人其他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教学班。如无法避免冲突,则按免听选课程序处理(本通知第四部分)。为保证课程学习效果,建议慎重选择免听。

(六)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及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成绩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重修课程成绩标注重修

二、重修选课时间

3月8日12:30—3月13日12:30

三、重修选课程序

(一)重修相同课程:采取学生网上重修报名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学生可选择本学期开设的相同课程重修,选课流程详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重修选课业务操作指南》(附件1)。

(二)重修相近课程:如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等原因导致今后再无相同课程开设的,需重修相近课程(如重修课程本学期不开设但未来学期开设的,需在该课程开课学期重修选课,不能重修相近课)。相近课程的认定工作经学生专业所在学院和开课院部协商,由专业所在学院填写《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2)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设置。设置完成后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具体步骤同附件1。

《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提交时间截止至3月12日16:00

四、免听选课程序

(一)学生重修课程无法避免与原课表冲突的,先在重修选课界面选课(流程按附件1)。重修选课完成后,学生须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免听申请表》(附件3),按表内流程进行免听申请。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或全部,申请通过后,须主动向任课教师提交免听申请表,沟通该课程学习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方案修读。

(二)体育课、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五、选课要求

(一)重修选课必须自行登陆教务系统完成。在任课教师处登记无效。未通过教务系统选定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二)对于需重修但在教务系统内找不到对应课程的学生,请于3月11日16:00前与所在专业负责人主动沟通;同时各专业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进行梳理,需进行相近课程认定的按照前面所述流程进行办理(如重修课程本学期不开设但未来学期开设的,需在该课程开课学期重修选课,不能重修相近课)。

(三)学生重修选课完成后,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跟班上课,并主动与任课老师沟通。如个人课表查询结果异常,请及时与辅导员或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四)重修工作完成后,请各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最新选课名单,授课中请务必使用最新选课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开课院部于3月13日12:00前,将《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代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签字纸质版交明德楼180室。

(二)重修成功选课后,均需按照学分制收费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重修选课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将问题汇总报教务处集中解决:

学院

联系老师

办公电话

劳动关系学院

赵 

89636857

工商学院

滕 旋

89636179

会计学院

张飞腾

89636859

艺术学院

 

89635518

信息工程学院

 

89636626

经贸学院

陈 蕾

89636818

智能工程学院

王亚娟

89636096

人文学院

王 

89635387

国际交流学院

张妮娜

88617766

附件:

1. 山东管理学院学生重修选课业务操作指南

2. 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

3. 山东管理学院免听申请表

4. 山东管理学院重修课程替代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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