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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强化实践教学工作,调动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9〕121 号)和《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1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1.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已结束,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召开实习总结会议,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尤其要深入讨论、总结实习工作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成果,整理突出反映实习过程、措施和效果的典型材料。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单位意见,组织撰写本学院各专业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毕业实习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面的基本情况,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实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对今后改进实习工作的思路和建议等,同时填写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了解学生在毕业实习单位就业情况。

3.各学院应对2021届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开展自评,查阅各专业的实习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学生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等,然后按照每个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人数的10%选取学生的优秀实习报告进行汇编胶装,一式两套,一套学院留存,一套报送教务处。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一)参评对象

2021年度指导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的教师。

(二)评选标准

1. 为人师表,热爱实习指导工作;

2. 认真履行学校各项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按照实习计划开展实习教学,各项实习教学文件填写真实、齐全、规范;

3. 全程跟队进行实习指导或通过校友邦大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对学生进行了过程化管理,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全部批阅完成且批改认真;

4. 积极开展实习教学改革和实习基地建设,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5.实习教学效果好,学生和实习单位评价较好。

(三)评选程序

1.专业推荐。各专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专业内推荐。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在专业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每个专业实习学生人数的1.5%确定推荐名单,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和拟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个人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确定2021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三、报送时间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学校公文格式撰写实习典型材料,于6月18日前将典型材料、各本科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见附件1)、2021届各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汇编胶装册(格式见附件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和拟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见附件5)共计6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186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压缩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和表彰;校级教学奖励是教师申报教学质量奖及教学优秀奖的教学成果条件之一。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2021年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2.2021届各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

3.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汇编格式

4.山东管理学院2021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5.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个人总结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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