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产教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汇聚企业资源,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等形式,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支持并推进高校开展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其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主要面向高校学生,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研究方向,并安排企业导师进行指导,学生自主组建团队面向企业申报;学校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高校申请、企业评审立项、根据合同要求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以及企业组织验收等环节。
二、申报范围与时间
项目申报范围和简要情况请参见《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2),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具体要求与截止时间各不相同,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的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是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的重要契机,请结合产学合作需要和专业特点,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持续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工作。
(二)请申报师生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看申报指南,完成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完成后,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dglxyjwc@sdmu.edu.cn。
(三)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于2020年2月19日前汇总本单位申报情况,将《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盖章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人:杨燕 阮梦黎 电话:89635509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
2. 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3. 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