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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15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10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2019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9年7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在线开放课程。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二、课程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要求,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育,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 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 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三、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流程

各二级学院在2019年8月2日前,将每门课程的申报书(附 件1、一式5份)、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二)网上填报

经教务处审核,符合条件的课程登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将“工作网”平台打印生成的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附件2),与附件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

四、认定后管理

对于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无论是已面向社会开放的课程,还是仅向高校开放的学分课,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始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继续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经费、人员和其他方面予以投入和支持。

联系电话:89636806

                                     

附件:1.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2.申报课程汇总表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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