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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2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程性考核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通知》中的附件12,对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于2019年1月7日前将过程性考核结果告知考生。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二、免试政策

(一)免试入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考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将申请免试入学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7日上午9点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与获奖项目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并将专业综合课计为满分。考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将申请免试的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于2019年1月7日上午9点前报教务处学籍科。申请免试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汇总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三、审核考生信息

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确保考生照片等信息与考生本人一致。具体包括审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高职)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二级学院审核考生信息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8日。

四、报送考生过程性考核电子档案数据

(一)报送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4月1日(工作日)。

(二)报送内容。内容为《通知》附件12中的5项考核内容和3类考核不合格内容,并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报送方式。二级学院登录“信息平台”,按平台提示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考生过程性考核电子档案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应知尽知。

(二)电子档案数据报送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应指定正式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如实报送电子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二级学院对报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有关作弊入刑条款的宣传力度,对考生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开展诚信教育,并组织所有考生签订普通专升本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3),将违纪作弊处理办法告知考生。对违纪作弊考生,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2019年专升本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学生信息汇总表

2.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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