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使学校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2018年度本科专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 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
(二)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
(三)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 号)要求,不得设置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中的专业。
(四)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制度,其中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备案和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二、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新上本科专业。
三、时间安排
(一)2018年5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专业设置申请材料(1份)、分专业调研报告(1 份)和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
(二)2018年5月下旬,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本科专业进行评审推荐,完善申报材料,最后确定拟申报的本科专业。
(三)2018年6月中旬,学校对拟申报的本科专业进行公示。
(四)2018年7月初,各二级学院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http://www.bkzy.org)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五)2018年9月1日前,各学院将根据公示结果修改后的专业设置申请纸质装订材料(一式3份)和分专业调研报告(一式3份)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代建军 电话: 89636806
教务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