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我校于近期开展2016级本科生学业导师选拔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经教师自荐、教研室推荐、学院指定等方式,共确定206名学业导师。
各学院学业导师选拔及学生分配情况请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6年1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管理学院2016年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 jwc.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