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开课任务已安排完毕,为保证理论课程内的实践教学环节能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申报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实践实训耗材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范围
1. 在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提倡各二级学院建立低值耐用耗材重复利用管理办法,节约实习实训经费;
2. 只申报与实践教学相关的耗材计划,除此之外的其他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确定实验耗材需求,并结合教学实际需要和现有耗材库存,如实申报。
2. 严格按照耗材统计表要求,科学合理地填写实验耗材申报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额等信息。
3. 为严格耗材申报审核,提高实践教学耗材的使用效率,请将所填报用耗材统计表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书”一并报至教务处进行审核。
4. 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汇总,经院长签字后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9月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