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6号 )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附件相关内容,对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要求和具体内容,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单位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对象是学校的优秀实验教学中心(是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作限定),其中部属高校应申报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省属高校申报范围不限。
二、申报材料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于7月15日16: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薄剑老师,联系电话:88617776。
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