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支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被确立为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单位,为做好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全体在校本科生本学年的实习情况。
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实习分类
(一)按组织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二)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靡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
生产实习是指学生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后,结合生产实际,深化专业知识运用和创新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三、四年级实施。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年级实施。
(三)按实习方式分为虚拟实习、模拟实习和现场实习三类。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报送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数据采集统筹与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填报工作,认真审核上报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数据一经提交将无法撤回修改。
2.2022届毕业实习数据可通过“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导出(教学秘书登录平台—左侧实习上报—导出实习上报明细)后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见附件)要求进行完善,其他实习形式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模板填报。
3.请于9月30日前报送2021—2022学年实习数据表电子版,经审核反馈上传成功后,打印纸质材料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188室归档。2022年10月11日后须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各学院应于月底前报送当月完成的实习课程相关数据。
4.实习信息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填报,由学校教务处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杨燕 程合彬
联系电话:89636603
附件: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