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鲁管院发〔2025〕7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紧跟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探索形成学校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改专项等。
教师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围绕《选题指南》(附件1)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二)作为主持人年度内限申报一项,以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参与申请两个项目。
(三)有主持未结题项目者不能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参照指南,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择优遴选后上报,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教务处将对项目资格审查,然后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时间。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发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过程监督。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报告制度。自批准立项起,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报告,经各部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项目变更。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或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结题验收。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教材、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立项项目名称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结题验收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应用效果,必须能真实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有排名第一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须发表论文1篇,以其他形式结题的(如课程获奖、案例获奖、出版教材、专著等)需提交实物或相关证书;
2.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应用情况及实施成效);
4.其它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五)项目延期。校级教改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题,应在项目研究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表,经项目主持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延期。项目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若到延期时间仍未能完成或仍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撤销立项资格。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六、材料报送
各部门于2025年5月9日前将《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山东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dglxyjwc@sd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186室。
联系人:胡中晓
联系电话:89636602
附件: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