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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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0〕94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学校将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及系统

(一)检测范围

我校所有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设计说明,下同)及2024届参加重修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查重检测工作,网址:https://vgms.fanyu.com/

二、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采用论文重合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称为“R值”,简称论文检测重合率。

(一)当R<2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当20%≤R≤5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修改,并重新进行查重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二次查重未通过者,须重新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延缓6个月后再次进行查重检测,通过检测后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检测仍不通过者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三)当R>50%时,取消其毕业当年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经个人申请,第二年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通过后可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检测仍不通过者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三、检测流程

(一)答辩前检测:2024年5月19日前完成

1.二级学院一次检测: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

注:二级学院的检测结果将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的依据即重合率将作为审核学生答辩资格的其中一项指标。

(1)2024年5月8日前,学生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提交word版答辩稿(命名方式统一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操作流程见附件2),系统在检测时会分析论文的前后文关系,自动去除不计重部分,请提交论文的全部内容,非全文的检测将不能保证检测的准确性。过期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者不能进行正常答辩。

(2)2024年5月12日前,指导教师完成评阅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3)2024年5月14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使用教学秘书账号统一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查重(操作流程见附件3)。

2.二级学院二次检测: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19日

二级学院检测不合格(20%≤R≤50%)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生修改后,指导教师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检,各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务处申请二次查重权限,复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否则不得进入评阅与答辩环节。

(二)答辩后最终稿检测:2024年6月7日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将修改后的最终稿上传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查重检测(操作流程见附件3),该版查重报告将统一导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

四、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组织,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杜绝学术作假行为发生,督促指导教师履职尽责,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我校毕业论文整体质量稳步提升。

(二)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学生本人实际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二级学院进行处理。

联系人:杨燕 电话:89636603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0〕94号)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阶段操作流程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操作流程

4.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阶段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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