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0〕107号)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抽检
本次学校抽检将与正式答辩相结合,随机从8个二级学院中抽取来自不同学院的两个本科专业,然后从两个本科专业中各抽取15名学生组成两个答辩组,邀请同学科专业的校外专家组成两个答辩小组开展答辩工作。
二、答辩
(一)答辩人员
符合以下所有答辩条件的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的本科毕业生。
答辩条件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无较大错误,无剽窃、抄袭、篡改、购买、代写等作假行为;
2.毕业论文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重合率<20%。
(二)流程安排
1.5月15日前:由指导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完成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核工作,进行评分,填写评语,根据查重结果及论文质量,审核学生论文是否同意提交答辩。
2.5月16日前:系主任在系统内分配评阅教师,由评阅教师完成评分。
3.5月17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内分配答辩组,进行答辩安排(注:分配答辩组前教学秘书需在系统内分配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答辩组长、答辩组成员、答辩秘书的角色)。
4.5月28日前:完成答辩(包括二次答辩),请及时提醒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查看答辩安排。
5.6月2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及审核工作。答辩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各项成绩录入后系统自动形成总评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分别在系统内审核总评成绩。
以上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尤其是提前做好抽检答辩小组的准备工作。
2.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二级学院应成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奇数,其中主席1人,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工作,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结合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成绩,审议确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
3.为了真实反映出毕业论文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实行毕业论文的答辩教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制度。
4.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学生也可在系统内查询。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汇报,学生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研究意义、主要内容、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与手段、主要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2)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3)评定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分别占30%、30%、40%。最终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燕 电话:89636603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