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校双语教学工作,保证双语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授课教学管理办法》(鲁管院〔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及申报条件
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要求与规范、拟申报教师应具备的条件等基本要求见《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授课教学管理办法》(附件1)。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教师向课程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9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各申请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课程考核实施方案于9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双语教学课程归属学院组织课程归属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进行听课(每学期每门双语教学课程至少听课2次),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4)、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者学生座谈(二选一)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并将签署好学院意见的《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4)、《山东管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以及调查问卷或学生座谈记录等材料于12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本学期申报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督导听课,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双语课程课堂听课记录表》(附件4)。
(四)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末,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和课程所在学院共同对本学期申报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方可以实际学时的1.5倍计算。不达标的双语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取消其双语授课资格,教学工作量按照实际学时计算。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9636806
教务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