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0号)要求,我校将组织申报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号)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学科基础和专业基础条件者可申请认定高水平应用型重点专业,符合专业基础条件者可申请认定高水平应用型培育专业。2016年对每个立项建设专业拨付经费400万元,每个培育建设专业拨付经费150万元。 (一)学科基础 1.学校拥有支撑申报专业建设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 2.所申报专业相关学科近5 年至少获得1 项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至少5 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所申报专业相关学科近5 年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社会发展重大(重点)问题等应用性课题占承担课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显著。 (二)专业基础 1.以申报立项建设专业为核心,与行业基础、技术领域相同或学科基础相近的3个以上相关专业形成专业群。 2.核心专业须紧密对接行业产业,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对应。 3.核心专业“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25%以上; 4.核心专业应为实施校企联合培养、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90%以上,或列入国家、省卓越计划试点的优势特色专业;或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兴专业。 5.专业群内的所有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比不低于25%(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15%)。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申报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0号)文件精神,符合立项条件的专业(群)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及汇总表(见附件4)。 2.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并于2016年9月2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群、代建军平台邮箱。 3.由于申报时间紧张,学院要统筹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过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推荐评选 1.推荐数额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专业(群)不超过5个。 2.推荐评选 教务处根据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选,从符合条件要求的专业(群)中择优确定5个推荐专业(群)。 (三)校内公示 评选出来的推荐专业(群)在校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1.拟推荐专业(群)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于9月28日16:00前相关学院将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群、代建军平台邮箱,纸质版一式4份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9月29日学校报送申报材料到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期间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立项将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立项建设奠定基础。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符合立项条件的专业应积极申报。本次不符合立项条件的专业应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查找差距,明确今后建设方向和重点,争取明年申报成功。 联系人:李群 89635506 代建军 89635509 教务处 201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