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用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学校准备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新购置一批笔记本电脑,请各部门、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进行统计,按要求填写《教学用笔记本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于4月15日前,部门盖章上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薄剑办公平台。教务处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2014年发放的教学用笔记本使用期已满一年,如有问题请于4月15日前及时反映。
联系人:薄剑 88617776
教务处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 教学用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教学用笔记本申请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