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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职业学校 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2  作者:admin(管理员)     点击率: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思路

课程建设要紧紧围绕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队课程建设意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2013年,以理实一体化教学为重点,在全省建设500门左右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

二、建设内容

(一)课程建设方式。各学校可根据本校课程建设实际,选择单门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或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系列课程进行建设。

(二)课程基本要求。单门申报课程在本校的开设时间需3年以上;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在本校的开设时间在2年以上,课程数量一般为3-5门,每门课程申报地位相同,申报排名不分先后。往年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不再参与联合课程的申报。

(三)课程体系。申报课程应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专业课程体系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重视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四)课程内容。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内容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针对性和适用性强。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选用先进、适用教材,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相对齐全,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

(五)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必须为本校专任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参与和承担教育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与企业联系密切,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并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执业)资格,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联合申报课程的其他负责人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执业)资格,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

(六)课程师资队伍。每门课程拥有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主讲教师。教学队伍中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执业)资格的比例达到40%以上、有企业经历的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所占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要求。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适当比例的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课程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注重教学团队建设。鼓励有行业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同一专任教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门。

(七)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以理实一体化教学为主体,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八)课程实践条件。校内实训基地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校外实习基地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九)课程教学资源。课程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与课程教学录像。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课程教学录像质量高,课程负责人主讲理实一体化教学课程的录像占40%以上。选用国家精品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等优秀教材,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十)课程教学效果。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良,教学效果好。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

三、评审程序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实施,采取学校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学校申报。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课程建设规划、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特色,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情况需进行校内公示。

(二)网上评审。申报课程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所有课程资源均需上网。省教育厅聘请专家对单门申报课程及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按照规定的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审规则进行打分,其中联合申报课程还要对整合优化情况进行打分(联合申报课程的最终成绩根据每门课程的成绩及课程整合优化成绩综合确定),依据成绩高低确定入围课程名单。

(三)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对课程评审结果合理性进行行政审核,并对入围的课程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称号并进行重点建设。对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均授予“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称号。

四、监督检查

精品课程负责人负责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精品课程5年内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视为自然授予全省高等职业学校,要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保证正常使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精品课程的建设、使用情况,以及免费开放课程的网络畅通、网上内容更新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提出警告,整改不力的取消“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每校4项,国家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每校3项,其余高等职业学校每校2项。各学校可以根据精品课程申报限额,选择申报单门课程或联合课程。

(二)课程资源制作。课程网站提供40分钟的说课录像,课程申报时教学录像上网比例要达到50%以上(以课程负责人的教学录像为主),并承诺其余教学录像1年内全部上网。为提高课程质量,利于省级精品课程向国家精品开放课程转型,各学校在制作精品课程资源时应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2013年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原则上参照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进行制作,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进行制作。

(三)课程网站申报。所有申报课程(含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均需填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其中联合申报课程还需填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附件2)。《申报表》和《整合优化情况表》是专家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表格电子版应放在课程网站的显著位置。申报表中需填报的高职课程所属专业大类和专业类以《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高职)》(附件3)为准。

(四)上报信息。《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请于715日前发至邮箱szyinyj@sina.com。为方便工作交流,各学校的精品课程联系人原则上指定已在山东高职教务群里的人员。

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请于7月31日前发至邮箱szyinyj@sina.com

联系人:尹玉杰,电话:0531-6789431015153111011

王志刚,电话:0531-81916646186601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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