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包括各专业实验室内的操作、训练、仿真等教学形式。
(一)教学文件
在实施实验教学以前,必须完成相应的实验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依据。否则不得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大纲(附件1)(随课程教学进程表单列)、实验指导书(附件2)、实验报告标准格式和实验成绩评定方案等。实验成绩计入理论课成绩。
(二)教学过程
1、实验课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的内容包括实验的目的、要求与原理,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操作规程,实验时的注意事项等,应观察的内容及检测方法等。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实验操作过程。
2、为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应提前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实验准备状态。实验室如果有专职实验员,应由实验员完成实验准备工作。
3、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原理、目的和要求,实验过程中填写时间进程表(附件3)。
4、实验课讲授应以少而精为原则,将实验任务及关键问题交代清楚,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动手实践。实验指导教师应巡回检查并及时指导学生的实验,不得包办代替,不得离开实验室。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实验设备状况,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或实验设备使用记录。清理实验现场,妥善保管实验设备。学生填写实验(训)报告(附件4)
(三)成绩评定
1、随理论课开出的实验课,其成绩计入相关的理论课成绩。
2、实验指导教师应及时回收并评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根据学生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3、实验成绩的评定标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4、实验成绩考核的依据是:
(1)学生对实验的预习情况;
(2)学生在实验课上的表现情况;
(3)学生实验的操作能力和观察记录能力;
(4)实验报告上交时间和实验报告编写质量。
5、实验成绩不及格,应视情况要求学生限期补交实验报告或者重做实验后补交实验报告,教师重新给予评定成绩。
附件1. 实验(训) 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