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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制定普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时间:2015-09-12  作者:admin(管理员)     点击率:

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和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 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等内容。它是教师科学地组织课堂教学、合理构建本课程知识结构、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 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新建普通 本科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原则

(一)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原则 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宗旨,突出应用性人才培养的特色;应当考虑本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任务,明确本课程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的作用以及教 学目标和要求,满足教育部相关课程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基本要求。

(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原则 教学大纲的制定要服从课程结构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 分工,避免内容的重复和遗漏。课程内容体系既要遵循教学规律,又要注重反映学科新方向、新理论、新动态,注重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既要规定课内教学内容,还要明确课 外教学要求。

(三)注重因材施教的原则 教学大纲制定时要注意将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在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基本内容的同时,还要依据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规 定必要的自学内容和拓展学习内容,以利于因材施教。

(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教学大纲的制定要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规定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还要说明本课程与相关实践课 程之间的关系。

(五)协调稳定性与发展性的原则 教学大纲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其修订周期应与学生培养周期一致。同时,教学大纲要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体现发展性。在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较快的情况下, 教学大纲的修订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要按照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训)类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类课程教学 大纲分类制定。实验(训)类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参照《山东管理学院实验(训)教学管理办 法》,实习类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参照《山东管理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由以下几方面构成: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先 修课程;适用专业;开课部门;课程的地位、目标和任务;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教学 内容与要求;学时分配;必备教材和参考资料;课外学习要求;教学方法;考核及成绩评定 方式(具体格式见附件1)。相关要求如下:

1.课程的地位、目标和任务 说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认知、技能和情感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如:学生需要掌握哪些术语、定义、过程等;学生需要学会哪些专 业技能;希望看到学生在信念、价值观等方面发生哪些改变;学生可能从哪些新的角度去认 识世界;学生变得更善于开展哪些活动等。

2.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写明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要处理好课程的预修内容和后续内容的衔接与过渡。

3.教学内容与要求 按照教学设计的单元(章),概述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明确基本要求。对于包含有实验、训练等实践教学内容的理论课程,实践教学部分的要求与理论部 分综合概述。依据课程内容的重要性及难易程度,基本要求可以按“了解”、“理解”、“掌 握”(或“知道”、“熟记”、“理解”、“应用” )等不同层次的行为动词来说明。

4.学时分配 课程学时按单元(章)填写。要分别列出课内教学及课外学时要求。课内学时要与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学时一致,应明确讲授、习题课、讨论课以及实践等的学时数。课外学时包 括作业用时、课外辅导答疑以及其他要求学生课外学习的学时。

5.必备教材和参考资料 应明确列出本课程必备教材和参考资料。应优先选用国家及部委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所选用教材应通过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参考资 料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等。必备教材和参考书 要列出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份和版次等信息。

6.课外学习要求 要明确课外学习要求,特别是对作业的要求,说明作业的形式(如习题、报告等)、作业量,以及对作业完成时间要求等,作业量按作业用时与课堂学时不少于1:1的原则布置; 要说明对学生课外阅读的参考资料的数量以及相应的读书笔记、读书报告等的要求。考虑因 材施教,对不同层次学生要提出不同的要求。

7.教学方法

根据授课对象的特点和教学内容,对本课程采用何种教学方式、使用何种教具和现代化 教育手段等给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

8.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大纲中应明确说明课程采用考核方式是“考试”还是“考查”,并应与培养方案中的要求相一致。要明确说明成绩评定方式及成绩构成,如平时测验的次数、课堂笔记、作业、考 勤占平时成绩的比例、期中及期末成绩的比例等。

三、制定教学大纲的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

(一)校管课程如通识教育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等,由校教务处委托或组织相关的 部门(工作组)制定。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所管课程如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二)各类课程的教学大纲,各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组织完成后报校教务处,校教 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通过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实施。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所管课程的教学大纲,在报送校教务处之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先 期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高级职称的至少2人,并应聘请部分行业企业专家。

四、制定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

(一)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原则上均应按照课程性质分类编制教学大纲。

(二)编制教学大纲时要力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 和操作性较强。

(三)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等应与培养方案中所列信息保持一致。不同课程 代码的同名课程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制。

(四)同一门课程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期开设的,可制定一份教学大纲,如:大学体育。

五、附 则

(一)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安排教 学进程和授课,不得随意改动。 (二)由于学科发展变化需要对教学大纲做适当调整的,应在开课前提出变动范围和理 由,所在二级学院(或开课部门)审核并报校教务处批准后,按相关的修订程序进行修订。

(三)新设置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定教学大纲,再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之后才能开课。

(四)各专科专业的课程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本科).docx

理论课程课程标准的格式(专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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