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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9版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19  作者: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制定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管院发〔2018〕102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组织安排制定2019版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训大纲工作。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蓝图,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是体现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监控与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制定2019版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在总结我校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19版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小组,充分调研,广泛吸收行业企业的意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模板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3。

(二)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调研讨论完成初稿。到相关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充分调研学习,并形成书面记录;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逐项逐条对标;涉及非本学院承担的课程,要积极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经过充分调研讨论后,各专业完成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和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4月10日前,专家论证进行修订。各二级学院组织行业、企业和高校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充分论证并进行修订,整理相关论证资料和记录,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和相关调研、论证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

3.4月24日前,教务处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规范、学分学时要求、课程设置等内容。

4.5月5日前,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5.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最后修改完善,汇编成册交教务处,汇编格式详见附件3。

装订打印格式:A4纸张,正反面打印,白布纹封皮,胶装。

6.5月25日前,各专业将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7.5月31日前,定稿装订,完成印制。

二、修订2019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是指导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评估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全面修订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19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工作要求

1.全面对接上级部门的相关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时应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其他规范;教育部有统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应依据该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3.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依据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规定出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要求,课程的任务要求要能够支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的达成。

3.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既要以学科体系为基础,保持学科、专业的基本逻辑系统,保证相关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又要确保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配合;要根据课程目标和课时量,精简、整合教学内容,减少与其他课程的简单重复,使深度、广度、难度符合教学要求;并在继承传统和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将最新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成果引入新的教学大纲中,提高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前瞻性,避免知识点陈旧和老化。

4.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精心设计教学方法。鼓励推进信息化教学,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大胆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倡导开展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翻转课堂和混合式等教学模式改革,增强教学效果。

5.探索灵活多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在修订教学大纲时,鼓励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本课程的考核方式,注重加强学习过程的考核,推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方式改革,力争实现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检测,突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考核。

6.注重选用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教材与参考资料的选用要能为学生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清单;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

(三)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编写初审。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的修订工作由课程所属部门总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具体修订工作。跨学院课程在修订前,开课专业所属部门应当积极沟通,提出有关要求,课程所属部门在编制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开课专业要求,确保教学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4月10日前,二级学院审定。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编写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完成大纲和标准的编写工作。经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3.5月15日前,汇编装订。各课程所属部门整理汇总后,将审定后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实践大纲按要求汇编成册,装订打印4套,二级学院保存2套,提交教务处2套。具体汇编格式详见附件4。

装订打印格式:A4纸张,正反面打印,黄布纹封皮,胶装。

联系人:代建军  胡中晓  联系电话:88617776

教务处

2018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制定 2019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