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是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好期末考试补考相关工作的落实与安排,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巡视工作等逐一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补考。
二、补考时间
2016年2月29日至3月11日。
三、补考工作的组织
(一)集中考试课程(考试课,部分技能性考试课除外)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场地和时间,课程归属学院安排监考老师。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分散考试课程(考查课和部分技能性考试课)的补考将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组织安排,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监督和协调。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三)考场设置、监考老师的配备应符合考试工作规范,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名监考老师。
四、试卷印刷与保密
(一)教务处考务人员从命题库中随机抽取本次补考试卷,试卷由教务处组织印刷;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核对印刷试卷,并填装各种考试资料。
(二)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各环节中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违者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五、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归档
(一)3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根据课程制定阅卷标准和流程,组织老师严格公平阅卷,并将成绩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中。阅卷期间不接待学生查询,不向学生泄露考试成绩,各门考试成绩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上网查询。
(二)阅卷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考试工作规范》要求整理考试档案。教研室主任需要认真检查每门课程考试资料,并在相关档案资料中签字。
(三)3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以课程归属学院为单位收齐所有课程试卷,统一报送教务处存档,并提交《试卷提交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集中考试)考试安排
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分散考试)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